• 41.00 KB
  • 2022-12-31 13:31:34 发布

关于开展第四届优秀童谣征集活动的通知

  • 3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关于开展第四届优秀童谣征集活动的通知局直各学校: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丰富广大少年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妇联决定在全国开展第四届优秀童谣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标准1、童谣内容要充满时代气息,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健康向上,简洁明快,琅琅上口,易于传唱,体现童心童趣。2、鼓励创作描绘“中国梦”,倡导勤俭节约,引导未成年人心向党、爱劳动、有礼貌的优秀童谣作品。3、童谣可以是新近组织创作的,也可以是近年来创作并在本地广为传诵的原创作品。往届获奖作品不再推荐。二、活动步骤1、征集创作。根据作者年龄,作品分成人组和未成年人组进行征集。3月中旬至5月,各学校政教处会同团委等部门,面向本学校开展优秀童谣征集,鼓励少年儿童参与创作。2、推荐申报。4月28日前,各学校将本学校推荐的童谣作品报局党委工作部,每个单位推荐不超过10 首,其中成人组5首,未成年人组5首。3、投票推荐。6月中旬,在中国文明网公布初选后的各地征集推荐的童谣作品,发布消息。组织引导学生登陆中国文明网进行投票,主办单位综合网络投票和专家评选情况,确定成人组优秀童谣60首,其中一等奖10首、二等奖10首、三等奖20首、优秀奖20首;未成年人组优秀童谣20首,其中优秀奖10首、鼓励奖10首。4、编辑图书。中央文明办将80首优秀童谣汇编成书,公开出版发行,供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学习传唱。5、集中推广。“十一”前后,组织优秀童谣传唱活动,宣传展播优秀童谣,开展优秀童谣节目展演等,利用多种方式传唱优秀童谣。三、具体要求1、各学校政教处、团委要把征集推荐优秀童谣,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未成年人办实事办好事的一项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鼓励广大教师、家长和儿童文学作家特别是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创作,努力提供高质量、未成年人喜爱的优秀作品。2、请将推荐作品注明作者或整理者姓名、单位、职业或学校、年级填入优秀童谣推荐表上报。各学校负责对推荐作品审核把关,严禁抄袭。获奖优秀童谣的版权、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3、教育局征集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局党委工作部。联系人:石玥;联系电话:0419-3667719;邮箱:gzb3667719@163.com。附:优秀童谣推荐表辽阳市教育局2013年4月2日附件:优秀童谣推荐表推荐单位:童谣名称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学校年级)职业创作时间备注(整理者需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