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00 KB
- 2022-06-16 15:58:55 发布
-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315消费者权益日黑板报容参考资料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internationaldayforprotectingconsumers"rights)。这一国际日最先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以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围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围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由来1962年3月15日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平安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 并作为最根本的工作目标。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同时,选择这样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在国际围引起重视,推动保护消费者的活动。 从1983年以来,每年3月15..word.zl-
..-日,全球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举行大规模的活动,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其中包括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告诉人们消费者组织将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做哪些工作;通过报纸、刊物、电台和电视节目进展宣传,在学校发放宣传材料或消费者刊物。组织消费者权利的演说,努力提高消费者的保护意识。有的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在这一天向公众征集“消费权益歌〞,有的组织演讲比赛、保护消费者知识竞赛或进展“一年最严重的损害消费者利益事件〞的评定活动;奖励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作出奉献的人;举办各种展览;举办消费教育讲座;有些国家的消费者组织还开展对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举行集会、演出、现场宣传咨询投诉和义务效劳等活动。[1]我国自1987年开场,每年的3月15日,全国各地消费者组织都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隆重的纪念活动,运用各种形式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成果,促进全社会都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3·15..word.zl-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活动已成为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意义深远的社会性活动。 编辑本段节日运动 消费者运动,指的是在近、现代商品经济条件下,消费者为争取社会公正,维护自身权益,同损害消费者利益行为进展斗争的一种有组织的社会运动。起初,在欧美一些较兴旺的资本主义国家,一些企业无视消费者利益,生产和推销劣质产品,使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害。如美国就曾出现过在食品、药品中参加许多有害物质,损害消费者的安康乃至生命。当时,芝加哥的肉类食品加工业的卫生状况也非常令人担忧。正是因为如此,有人提出对食品、药品进展检验的主。在这种情况下,广阔消费者逐渐形成共同意识,要与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进展斗争,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认识到凭个别消费者的力量无法对抗有组织的企业者,必须团结才能产生力量。于是,消费者运动便应运而生。1898年,全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成立,1936年,建立了全美的消费者联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种反映消费者利益和要求的组织,在一些兴旺国家相继出现。在此根底上,1960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宣告成立。之后,消费者运动更加活泼,许多开展中国家也建立了消费者组织,使消费者运动成为一种全球性的社会现象。目前,全世界已有90多个国家共300多个消费者组织在开展活动。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4年12月26日成立,1987年9月参加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成为正式会员世界性的消费者运动引起了联合国组织的重视。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的代表已被吸收并成为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工业开展组织、粮食组织和贸发会议等机构中的参谋和联络员,代表消费者并反映他们的利益,参加有关会议和文件的制定。1985年4月9日,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保护消费者准那么?敦促各取切实措施,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编辑本段主要宗旨⑴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对消费者进展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⑵处理消费者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⑶搜集消费者的意见并向企业反应;⑷大造舆论,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形成舆论压力,以改善消费者的地位;⑸..word.zl-
..-参与国家或政府有关消费者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并要求政府建立消费者行政体系,处理消费者问题;⑹成立消费者团体,确立消费者主权;⑺加强消费者国际团体及合作 编辑本段中国世界消费者权益日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政府、企业与消费者根本利益是一致的。这就决定了中国具有做好维护消费者利益工作的制度根底、经济根底与社会根底。尽管随着商品经济的开展,出现了一些消极因素,使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害,但是,政府、企业及消费者正在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共同努力解决这些问题。积极推动建 立消费者组织,这是措施之一。 据统计,截止1992年底,中国已建立县以上消费者组织2400多个,在农村乡镇、城市街道以及学校、机关、集贸市场、大中型工商企业中,建立各种类型的分会、联络站、监视站总计达3万多个。各级消费者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35万件,其中90%的问题都得到了合理解决,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亿元。由于中国消费者组织受到群众拥护以及党和政府的支持,且具有半官方性质,所以具有较高的权威性,问题的解决也比较顺利。中国保护消费者利益工作的另一个突出之点,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立法工作进展也较快。 中国的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9..word.zl-
..-个方案单列市制定公布了地方性的保护消费者权益专门法规。全国的保护消费者权益专门法规也将很快出台。与此同时,许多工商企业也积极开展自我监视,做好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工作。从中国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开展实践可以看出,在短短的几年,中国完成了资本主义国家几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做得到的事情。事实证明和将要继续证明,中国的消费者运动具有资本主义国家所无法比较的优越性和特色。综上所述,消费者运动经历了一个从自发的群众性活动到有组织的群众性活动;从政府的行政干预到用法律保护消费者利益;从生产者、经营者对保护消费者的放任状态到积极参与的历史过程。全球一个总的趋势是,世界各国政府越来越关注国民生活,把保护消费者利益列为社会及经济政策的重要局部。由此可以说,消费者运动的前景无疑将是无限光明的。 编辑本段消费者权益定义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承受效劳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依法享有的权益。 消费者权益,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下适应经济运行的客观需要赋给商品最终使用者享有的权利。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国家依照社会经济运行的需要和市场上消费者的主体地位,制定明确的立法,这就使消费者权益不仅是一种公共约定和共认的规,还得到了国家法律确实认和保护。早在20世纪60..word.zl-
..-年代初,国际消费者联盟就已确定了消费者有以下根本权利: 平安权 知情权 自主选择权 公平交易权 依法求偿权 获得教育权 结社权 人格尊严与民族风俗习惯获得尊重权 监视权 我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消费者不仅是市场的主体,而且是国家社会的主人。 编辑本段消费者权益保护[2]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起源于欧洲,兴起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兴旺资本主义国家。二战后,各消费者组织便应运而生,并迅速扩展到开展中国家。1960年,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比利时和荷兰等5个国家的消费者发起成立了独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无政治倾向的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简称ci〕,总部设在海牙,后迁至英国的伦敦。经过开展,全世界共有90多个国家的300多个消费者组织参加了ci。同时,世界性的保护消费者活动也受到了联合国组织的重视。国际消联的代表已成为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工业开展组织、粮食组织和贸发会议等机构中的参谋和联络员,代表消费者的利益,参加有关会议和政策的制定工作。1985年4月9日,第39届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保护消费者准那么?。大大促进了世界各国制定并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工作,使全球消费者保护运动进入了一个更加蓬勃开展的阶段。 中国开展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对商品和效劳进展社会监视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全体性社会团体。它的宗旨是:对商品和效劳进展社会监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广阔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安康开展。1987年9月,中国消费者协会被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承受为正式成员。从这一年开场,每年的3月15..word.zl-
..-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地方各级协会也都要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运用各种方式介绍消费知识和有关法律知识,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唤醒、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XX年“〞标志的期间,中国消费者协会推出“标志〞。它是中消协推出的一种信誉认证,是对所有行业,商品、效劳质量上乘,承受消费者协会调节的骨干企业的认可和证明。任何产品申请使用“标志〞,都必须经过严格的考察审核程序,从而确保“标志〞的权威性和公正性。“标志〞以中国消费者协会会徽图形为上方图形,同时加注“〞字样。此标志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对优质商品或效劳的一种认可和证明,二是使企业履行做出的承诺:即发生小额消费者权益争议时,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协商不成,经经营者自愿承受消费者协会的调节意见,以防止小额争议久拖不决。 中国消费者协会推出“标志〞的目的有四:一是便于更有效地解决小额消费者权益争议,从而使消费者协 会能更好的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能;二是对优质商品及效劳的一种证明,便于消费者择优购置;三是通过使用便于识别的统一标识,帮助广阔消费者正确选择商品和效劳,行之有效地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平安、安康消费;四是有利于扶优限劣,增强企业竞争力..word.z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