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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2-31 13:31:36 发布

儿童文学视角中的潮汕方言童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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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公文范文管理资料《诗经·魏风·园有桃》,“心之忧兮,我歌且谣”,《毛传》解释此句时说:“曲和乐曰歌,徒歌曰谣。”《韩诗章句》也说:“有章曲曰歌,无章曲曰谣。”可见,“歌”与“谣”是有区别的,“歌”有乐曲,“谣”无乐曲。钟敬文主编的《民间文学概论》中把歌与谣作了一个简单的区分:“民歌受到音乐的制约,有比较稳定的曲式结构,所以歌词也有与之相应的章法和格局;民谣大都没有固定的曲调,唱法自由,近于朗诵,所以谣词多为较短的一段体,在章句格式的要求上不像民歌那么严格。”周作人在《歌谣》一文中则对歌谣如是说:“歌谣这个名称,照字义上说来只是口唱及合乐的歌,但平常用在学术上与民歌是同一的意义。”  [可见,人们平常虽没有刻意把“歌”和“谣”区分开来,但两者确有区别。那么,何谓“童谣”呢?“童”,“童子”;“谣”,周作人在《儿歌之研究》一文中提到:“《说文》,谣注云,从肉言,谓无丝竹相和之歌词也‘[键入文字][键入文字][键入文字] 精选公文范文管理资料.”可见,“谣”是指无音乐伴奏的歌词。在我国古代,童谣一般被称作“孺子歌”、“小儿谣”、“婴儿谣”、“小儿语”等,而“孺子”、“小儿”等皆指儿童,由此可见,童谣的主人是儿童,“童谣”就是指“长期流传于儿童间的一种以韵语创作、无音乐相伴的口头短歌”.钟敬文在《关于1中说得很清楚:“童谣,就是小孩子们所唱的歌谣,其意义与现在所谓儿歌相似。”“相似”不等于相同,“童谣”只是歌谣中的一种,是那些能够反映儿童思想感情和认识水平的“歌谣”.“童谣”与“歌谣”的区别还在于歌者的特殊性。钟敬文认为,歌谣,普通多分作两大类:民歌(“成人之歌”)和儿歌(“抚育儿童之歌”)。林朝虹和林伦伦编着的《全本潮汕方言歌谣评注》中,将歌谣分为“爱情之歌”、“时政之歌”、“生活之歌”、“过番之歌”、“仪式之歌”、“滑稽之歌”、“儿童之歌”、“风物之歌”八大类,其中的“儿童之歌”就是从歌者的角度,把这类歌谣与其它歌谣区别开来。  (二)童谣与儿歌  童谣与儿歌经常会被人们混为一谈,如李惠芳在《中国民间文学》一书中认为:“儿歌,也被称作童谣,它是在儿童中间长期流传、广泛传唱的一种韵话体式的口头短歌。”[4]还有其他学者编的儿童文学教材当中也有类似的表述。这种误解恐怕是与儿童文学的理论先行者周作人先生在1914年发表的《儿歌之研究》中所说的“儿歌者,儿童歌讴之词,古言童谣”这段话有关。所以,后来就有人引用周作人的话,以为儿歌即童谣。但实际上周作人如是表达,并不是说儿歌就是童谣,而是因为在我国古代没有“儿歌”这个词。他在后文的表述中又说:“儿歌起源约有二端,或其歌词为儿童所自造,或本大人所作,而儿童歌之者。若古之童谣,即属于后者……”[2]34暂且不管周作人此处所要表达的“儿歌”是何意,最起码他表达清楚了一个事实,即儿歌是个大范畴,而童谣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实际上,周作人在此文所说的“儿歌”指的是传统童谣。众所周知,“五四”时期,我国的儿童文学正处于开创阶段,概念上难免会存在一些混淆,比如冯国华在1923年发表的《儿歌底研究》一文中的“儿歌”实际是指文人的创作儿歌;褚东郊于1926年发表的《中国儿歌的研究》一文中的“儿歌”则既指传统童谣,又指创作儿歌。还是钟敬文先生在1928年发表的《关于[键入文字][键入文字][键入文字] 精选公文范文管理资料〈孩子们的歌声〉--序黄诏年君编的儿歌集》中表述得比较清楚,他认为:“我们也可以把童谣两字,来表示民间自然的儿童所歌及他们母亲所唱的歌谣,而儿歌一词,则用以包括一切儿童与母亲及文人们为他们所唱作的歌。”[3]601他厘清了儿歌和童谣的关系。那么,我们现在所说的现代意义上的“儿歌”是指什么呢?“儿歌是采用韵语形式、适合于低幼孩子聆听吟唱的简短的歌谣体诗歌。在古代,儿歌一般被称为童谣,某些文献资料所记的婴儿谣、小儿语、儿童谣、孺子歌等,都属于儿歌的范畴。”[5]102可见,儿歌是个大范畴,它除了包括童谣(传统儿歌)之外,还包括作家的创作儿歌。  综上,童谣从属于歌谣,而歌谣从属于民间文学(按范畴从大到小的顺序:民间文学→歌谣→童谣);童谣又从属于儿歌,而儿歌是儿童文学中的一种体裁样式(按范畴从大到小的顺序:儿童文学→儿歌→童谣)。所以,“童谣”是介乎民间文学与现代的儿童文学之间的一种边缘性体裁。  二、儿童文学视角中的潮汕方言童谣  在林朝虹和林伦伦编着的《全本潮汕方言歌谣评注》中将歌谣分为了“爱情之歌”、“时政之歌”、“生活之歌”、“过番之歌”、“仪式之歌”、“滑稽之歌”、“儿童之歌”、“风物之歌”八大类。其中的“儿童之歌”是编者根据歌者的特殊性划分的,可以视为“小孩子们所唱的歌谣”,即童谣。林朝虹认为,潮汕方言歌谣“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间文学类别”,可见她是从民间文学的角度开展研究的。然而,既然“童谣”是介乎民间文学与儿童文学之间的边缘性体裁,笔者则想把潮汕方言童谣置于儿童文学的视野中进行研究。  那么,什么是儿童文学呢?下面是几种有代表性的定义:“儿童文学即适合于各年龄阶段儿童的心理特点、审美要求以及接受能力的,有助于他们健康[键入文字][键入文字][键入文字] 精选公文范文管理资料成长的文学,其中以特意为他们创作、编写的作品为主,也包括一部分抒写作家主观意识却能为孩子们所理解、接受又有益于他们身心发展的文学作品。”[6]“儿童文学是专为儿童创作并适合他们阅读的、具有独特艺术性和丰富价值的各类文学作品的总称。”[5]4“所谓儿童文学,是以通过其作品的文学价值将儿童培育引导成为健全的社会一员为最终目的,是成年人适应儿童读者的发育阶段而创造的文学。”[7]  上述定义虽说对具体内容的理解和侧重点有一定的差异,但它们仍会给我们以有益的启示,即成人与儿童的关系。在对儿童文学本质的认识上,儿童与成人的关系问题是至关重要的问题。  而儿童与成人的关系问题,说到底就是成人的儿童观问题。何谓“儿童观”?儿童观即“成人对儿童生活和心灵世界进行观照而生成的对儿童生命形态、性质的看法和评价,是成人面对儿童所建立的人生哲学观。”[8]它是儿童文学的重要支点,是创作和研究儿童文学时必须面对的问题。  日本着名儿童文学作家、理论家秋田雨雀在《作为艺术表现的童话》一书中认为,人类在进入现代社会以后,主要有两种对立的儿童观,“一种观点是成人把成人的世界看成是完善的东西,而要把儿童领入这个世界;另一种观点是,意识到自己和生活的不完善和不能满足,而不想让下一代人重蹈覆辙。”“从前一种观点出发,便产生了强制和冷酷;从后一种观点出发,便产生了解放和爱。”可见,一个人拥有什么样的儿童观,直接影响着他的创作姿态和研究立场。  我们要在儿童文学的视野中研究潮汕方言童谣,必须将其置于儿童观的叩问之下。潮汕方言童谣所体现的儿童观能否真正体现儿童精神,是否重视了儿童的人格和权利,是否把儿童作为一个具有独立人格的个体的人来看待,是判定一首童谣是不是儿童文学作品的标志。潮汕方言童谣(传统儿歌)作为长期流传在民间的口头文学,有些作品虽不是在先进儿童观指导下的有意识创作,但因其恰好契合了反映儿童思想和情感的儿童精神,所以理应被代代传承发扬下去,比如,《精选潮汕方言童谣》中的《一脚雨伞》、《一二三》、《拥呀拥》、《鸡仔错脚踏死鹅》等。不过,也有一些童谣作品因受时代所限,当时人们的儿童观还比较落后,故而作品没能真正反映儿童的精神,甚至对儿童精神发展有害。比如,《挨呀挨》[键入文字][键入文字][键入文字] 精选公文范文管理资料一首,“挨呀挨,挨米来饲鸡;饲鸡叫啯家,饲狗来吠夜,饲猪还人债,饲牛拖犁耙,饲阿弟来落书斋,饲阿妹来雇人骂。”这首歌谣运用了比兴的手法,先是提到了养鸡、养狗、养猪、养牛的用处,最后落到了养男孩和养女孩的话题。养男孩可以送进学堂读书,将来光耀门楣,而养女孩只有嫁做他人妇,被人骂,是白白替别人生养。这种表述根本不顾及女孩的尊严和权力,无视女性儿童的存在,反映了明显的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童谣作为儿童文学作品,首先要保证其儿童观的正确,其反映的思想观念必须以“承认并尊重儿童作为一个完全的人的人格和权利”为前提。这个作品所反映的儿童观是消极的、落后的,因而不宜将它作为童谣,而只能作为一般的歌谣。这样的所谓“童谣”,也不应该被一代一代传承下去,否则就是贻害现在的儿童和未来的儿童。  “所有的文化性表现都是在具体的人类现实基础上形成的,而且也牢牢地锚泊在它那种文化之中。”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潮汕人民在长期的生产实践和生活实践过程中创造了丰富灿烂的潮汕地域文化。潮汕方言童谣作为潮汕地域文化的载体,承载着大量潮汕人民社会生活、价值观念、思维方式、道德规范以及风俗习尚的丰富信息资源。挖掘这些资源,使其在现实的文化环境中得以表现和锤炼,既可以弘扬当地的历史传统和文化资源,又可以深入了解中国文化、发展中国文化、创新中国文化。那么,童谣作为儿童成长过程中的精神食粮,要世世代代传承下去,是应该无所选择,还是要依某种标准有所选择地传承呢?周作人在《读童谣大观》中提到,研究童谣的人大约可以分作三派:一是民俗学的,二是教育的,三是文艺的。他认为,“这三派的观点尽有不同,方法也迥异,--前者是全收的,后二者是选择的,--但是各有用处,又都凭了清明的理性及深厚的趣味去主持评判,所以一样的可以信赖尊重的。”[2]75可见,童谣的传承必须考虑它的研究方法。从民俗学的角度去研究潮汕方言童谣,可以全收,不必顾忌其内容的正确与否,有害无害;但若从儿童文学的角度,或者说从文艺和教育的角度去研究,则要考虑其对儿童的成长是否有利了。正如福罗培儿所言:“如果儿童文学,真会生出不好的效果来,破坏了教育的目的,那么,我们当然不能因为他能够满足儿童的要求,便去提倡他。”作为民间文学中的某些歌谣或许能满足儿童的某些需求,那么我们可以作为学术研究去传承它,但作为儿童文学研究视野中的童谣,我们必须考虑它的教育目的,因而要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筛选,保证使那些反映了先进儿童观、能真正体现儿童精神的童谣传承下去,再滋养一代又一代的儿童。  参考文献:  [1][键入文字][键入文字][键入文字] 精选公文范文管理资料[美]怀特海。教育的目的[M].徐汝舟,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4.  [2]周作人。儿童文学小论[M].北京: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11.  [3]钟敬文。关于《孩子们的歌声》--序黄诏年君编的儿歌集[G]//王泉根。中国现代儿童文学文论选。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89.  [4]李惠芳。中国民间文学[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171.  [5]方卫平,王昆建。儿童文学教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6]浦漫汀。儿童文学教程[M].济南:山东文艺出版社,1996:1.  [7][日]上笙一郎。儿童文学引论[M].郎樱,徐效民,译。成都: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1983:3.  [8]朱自强。中国儿童文学与现代化进程[M].杭州: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2000:215.  [9]林朝虹,林伦伦。精选潮汕方言童谣[M]].广州:花城出版社,2013.  [10][挪威]让-罗尔·布约克沃尔德。本能的缪斯--激活潜在的艺术灵性[M].王毅,孙小鸿,李明生,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112.标签:上一篇:“五四”新文学与中国现代儿童文学[键入文字][键入文字][键入文字]